今年以来,福建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《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建设。
一是抓好宣传发动。3月份,全省组织开展了以“推进城乡绿化美化,建设美丽新福建”为主题的“全民义务植树月”活动,7月份组织开展了以“森林城市·森林惠民”为主题的创森宣传活动,在《福建日报》、《中国绿色时报》开辟专版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工作。
二是落实创建规划。省政府已将森林城市建设列为《福建省“十三五”林业发展专项规划》的重要内容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计划新增国家森林城市3个、省级森林城市(县城)10个,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获得省级以上森林城市称号。
三是突出建设重点。重点推进城市内绿化、城市周边绿化、城市群绿化、乡村绿化和森林文化建设,特别是“三带一区”建设(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、生物防火林带、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)成为创建森林城市的亮点和植树造林的重点。龙岩市政府制定了龙岩中心城市环城森林景观美化(2016~2018)三年行动计划,已全面启动城市景观林建设。
四是掀起创建热潮。目前,全省共有43个市(县)申请创建“省级森林城市(县城)”,其中已表彰31个、正在创建12个。特别是“国家森林城市”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,三明市于9月荣获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,成为继厦门、漳州、龙岩之后,福建第4个获此殊荣的城市。福州、泉州、莆田3个市也在有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。其中,福州市要求所辖的7个县(市)全部达到“省级森林城市(县城)”标准,力争2017年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;泉州市今年完成以“三带一区”为重点的植树造林任务5.94万亩,占任务数的111.3%;莆田市开展“森林城市建设年”活动,全市完成园区、海岛、城市、乡村、水系、道路、校园、屏障等8类造林绿化4.5万亩。